安庆:2022年度城区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到位

2022-04-22 13:28:02

记者从安庆市人社局获悉,2022年度该市城区工伤保险待遇日前调整到位。本次调整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、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。

调整后,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,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6元、157元、148元、139元。

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,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8元,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20元。调整前的抚恤金水低于2020年度全省均抚恤金水(1235元)的人员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20元。调整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,人均抚恤金低于安庆市城市低保标准120%的,按城市低保标准的120%计发。

此次市本级符合调整条件的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共195人,其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51人,人均月增加145.79元;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144人,人均月增加76.75元。同时对已拨付的2022年1-2月份伤残津贴和抚恤金进行了补付,补付部分随调整后的3月份待遇一并发放到位。(记者 徐侃 通讯员 王莹)

标签: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调整 安庆工伤保险 伤残津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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