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市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提高8%

2022-04-15 08:37:53

近期,兰州市民政局落实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2022年提高城乡低保、特困供养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将全市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8%。

据了解,提标之后,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内孤儿月基本生活费由1520元提高至1642元,社会散居孤儿月基本生活费由1160元提高至1253元;机构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月基本生活补贴由1360元提高至1470元,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月基本生活补贴由1000元提高至1080元。此次提标,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,6月底前补发到位。通过提标,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孤儿和事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。

标签: 文件精神 儿童福利 省财政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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